法国内政部统计数字称,法国于2003年向21.7万申请者发放了居留许可证,10年来呈上升趋势。
1)居留证(carte de sejour):
2003年法国向21.7万申请者发放了居留许可证。1995年,有12.5万人获得了居留许可。1997年(15.9万)至1998年(15.5万)间,获准者人数有所下降。
2)批准申请人在法居留原因:
因家庭原因提出申请,最后获准的人数有所上升:2003年为10.2万,1999年时为5.7万。因家庭团聚名义被批准的申请者人数一直很稳定(2003年为2.67万,1999年为2.17万),但近年来因结婚获得居留许可的人数上升了一倍(2003年为5万,1999年为2.3万),不过,内政部怀疑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做了假。
因子女有法籍而获得居留的家长(2003年9500人,1999年3000人),或者因有个人、社会和家庭联系,主要是有同居关系(Pacs)、同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获得居留的人数,近年成倍上升(2003年1.06万,1999年为3300人),颇令内政部心存疑虑
2003年因“工作”为主要缘由,发出了7200份居住许可,1997年时有8800人因此获得许可。1970年后,“因工作原因居留”项人数已超过“因家庭原因居留”项。2003年间,有5.5万名大学生和4400名患病者得到居留证。
3)来源地:
在法国居住的大部分移民(70%)仍来自于传统的北非三国马格里布和西非法语区国家。不过,2000年初起,来源国范围扩大到了刚果共和国、中国和前苏联各国。
4)避难问题:
2004年时,当局收到的避难申请书达到6.5万份,而1997年时仅有2万份; 2003年时8.2万人要求法国接受他们避难。
5)非法偷渡移民情况:
内政部不肯透露详情。据不同渠道消息,每年进入法国国境的非法移民数量大约达到数万人。
2004年间,政府对1.5万人采取了遣送非法入境者回原籍国措施,内政部长萨科奇为2005年确定了遣送2.3万人的目标。他打算与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联合行动,采取“飞机集体遣送”(vols groupes)方式。未来几天内将被遣送的第一批约60人,是在英国和法国被逮捕的,将被送回阿富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