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美国纽约市教育局将中学生穿着条目正式写入条例,允许中学生穿着表达不同政见的衣物。同时市政府向一名因为穿着印有“芭比是同性恋”字样T恤衫而被停课的中学生,作出3万美元巨额赔偿。
该学生名叫纳塔莉·杨,是一名同性恋女学生,就读于纽约市奎恩斯区的一所公立中学。
2002年4月,纳塔莉·杨因为上学时穿着一件胸前印有“芭比是同性恋”字样的T恤衫,被叫到了校长室。校方要求她换下这件T恤衫,但遭到拒绝。校方当天勒令纳塔莉停课,并威胁如有下次还会停课。
纳塔莉的母亲当即将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讨回女儿表达自己政见的权利。
在接受采访时,纳塔莉拿起那件“问题”T恤衫,说:“我当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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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性恋可穿着“标语”上学
经过将近一年的审理,“芭比是同性恋”T恤衫案终于有了结论,政府做出了让步。
纳塔莉·杨的律师罗纳德·库比说:“在全国中学最密集的地区,中学生们现在可以穿着表达不同政见的T恤衫和袖标。”目前,纽约市所有公立中学共有110多万名在校中学生。
市政府还许诺向纳塔莉·杨赔偿3万美元精神损失费。
新条目包括:中学生有权“穿着表达政见或其他观点的衣物,包括纽扣、徽章、臂章,但不能有中伤和淫秽内容”,亦不能诋毁学校、侵犯他人权利。禁止穿着“有碍教学秩序的”衣着。
库比举例说,在目前的标准下,中学生穿着印有“伊拉克战争是个错误”的T恤衫是被允许的,但是穿着赞扬本·拉丹的T恤衫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