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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应该是夫妻爱情的决定性因素

家庭医生在线 2011/10/11 9:18:34

  

少妇倾诉:老公欲望太强每两天“来”一次(图)
 
性不应该是夫妻爱情的决定性因素

  网友倾诉:

  我今年26岁,结婚才两个月,目前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

  我老公是教师。因为他晚上下班很晚,所以晚上我们吃饭很晚,吃完饭之后我就不想动了,想看看电视然后睡觉。

  可是他很想过性生活,而且必须是两天一次,很有规律的那种。可是我总是没什么兴致。于是他就不理我,基本上一整天都不怎么跟我说话。

  他说他工作压力大,需要靠性来释放压力,而我总不理解,也不给他机会。他还说我不跟他过性生活,他就不太爱我了。

  我觉得这个怎么能成为夫妻爱情的决定因素呢?我很困惑,也很伤心,该怎么办?

  专家解答:

  如果我们把性爱只看成是身体的行为,可能多少有些狭隘。狭义的性爱的确是一种身体的行为,爱抚、兴奋、插入、释放到松弛,有一个标准的过程。

  不过,广义的性爱是一个互相取悦的过程,首先是为对方想,让对方身心快乐,然后因为对方快乐自己也快乐。在这个原则下,两个人都要主动让对方知道自己最愉快的方式是什么,然后各取所需。

  很多时候影响我们在性爱中取悦自己和取悦对方是一些不恰当的观念,身体本身是苛求或者可接受的,但观念认为不行,不妥。性生活中观念的禁忌越多,性爱的创造力越少,获得的满足感也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