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漫长的岁月冲刷、积淀而成的性文化,真实地向今日的人们展示了祖先的生活历史,不断地追求幸福与自由的历史,启示人们去探求这方面的规律。性文化映现的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在针对性和与性有关的物质和精神力量所达到的程度和方式。
依据其分野的不同,可分为物质方面、制度方面和精神方面三类,物质方面可包括人类为了释放不断产生和蓄积的性能量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器官和能力;制度方面可包括人类为了使性能量的释放与生态——社会秩序相适应。
中国古代性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中形成的性观念、习俗、行为,以及有关于性的知识、文艺、道德规范和诸般社会体制等。
中国属大陆性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由50多个民族所组成,受不同地域、经济、文化因素的影响,有着各具民族特色的性文化。中国各民族的发展极不平衡,虽然随着交通的发达,人员交往(包括通婚、商贸往来和争战)等民族之间的交融,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相对落后民族的文化发展,但始终不能达到同步,因而表现出一定的性文化差异。另一方面,性文化又有其特殊性,在同一时代的不同地区之中性文化便可有相当的差异,例如游牧地区一般较农业地区对性更为宽容。而即便在一时代同一地区中也还存在着阶层上的区别,例如“士大夫——市民——乡民”之间的区别,但见于经传的通常只是士大夫的性文化观,市民的性文化观或可见于小说和野史,而乡民的性文化观却较难考查。在朝代更迭战乱饥荒时期人口大规模流动的情况下,性关系常变得松散,而在农业定居已稳定若干世代的情况下,宗族和宗教等传统势力就会给性关系带来种种难以逾越的限制。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汉族先民曾经历漫长的原始公社时代,经过“知母不知父”的母系氏族部落阶段。至黄帝以后,转为父系氏族部落,并进入部落联盟时期。历史传说反映出,汉族远古先民包括来自羌、夷、苗、黎等不同氏族部落集团的人,经过漫长的历史年代的接近、交往和斗争,逐步融合为同一族体。这一融合过程延至春秋战国时期,分布区域也扩展至东北辽河中、下游,西北洮河流域,西南巴蜀黔中,东南湖湘吴越等广大地区,在秦朝汉代国家统一的条件下,形成为汉族。自秦汉至今的2000多年间,历代都有不少汉族人民通过屯垦、移民、掳掠、流亡等方式移居边疆各地,与边疆少数民族交错杂处,共同开发边疆,其中不少从而融入当地少数民族之中。
另一方面,边疆各民族内迁,与汉族杂处,往往大都融入汉族之中。由于汉族历代均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故在经济、文化、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发展中,起了主导作用。
古代汉族社会伦理道德和立法的基础是“三纲”和“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这是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根据“天人相与”的神学观点、发挥春秋时期孔、孟儒家学说总结而来,其后一直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观念。与此相联系的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汉族通行一夫一妻制婚姻,但封建士绅阶层普遍存在纳妾现象,在亲属的亲疏观上,以父系为中心。父系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故汉族古代的人口观主张“多子多福”。在此基础上,子对父应尽忠尽孝,其中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最高体现。这种宗法制度的扩大,则表现为“子民”对最高统治者“天子”的道德规范。所以神权、政权、族权、夫权成为禁锢人们思想,尤其是禁锢和压迫女性的工具。
在高度发达的农业与手工业生产的基础上,古代中国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具有鲜明的特色,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无论政治、军事、哲学、经济、史学、文学和艺术等方面,都拥有众多影响深远的代表人物和作品,其中在诸如汉文史学、文学和艺术的文献中,保存有不少性文化内容。古代科学技术如天文、数学、农学、医药学、建筑学和冶炼术等方面,都对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属于古代医学分支之一的中国古代房中术,远在2000多年前的秦代前后即已基本成型,其学科内容已相当于今日的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