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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性爱观念”要摒弃

家庭医生在线 2016/4/17 10:44:32

在一项加拿大进行的心理研究里,实验人员向受测者展示一系列短片,其中有露骨的同性或异性性行为、有俊美男女走路、运动等日常片段;甚至还有猴子交配的画面!最后,研究者意外发现,女性竟然比男性更容易受到视觉上的刺激──可以说几乎所有影像,都能或多或少地引起女性生理上的兴奋感。

刻版观念一:“男人是视觉动物,女性则否”

有趣的是,当实验人员口头询问受试的女性“你对这段影像有什么感觉?”,或许是羞于承认,或许是她们自己都完全没有意识,答案往往比实际的身体反应更保守,可是,测量仪却忠实纪录下了各种的生理波动。

所以,这种口不对心代表了什么呢?当然不是“当女人说No就代表Yes”,这其实是性学研究者最新的课题与研究领域──撇开男人比女人更“性致勃勃”的观念吧,会不会女人的性,本来跟男人一样强烈而原始,而“男人为性而爱、女人为爱而性”的二元观,本身就是一个谎言呢?

刻板观念二:“性已经不是禁忌”

说起来不是没有可能,想想看,过去千百年来,女性被教导不应该对“性”感兴趣、不应该享受性生活,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个忠于自身情欲的女性是不见容于社会的;当然,今日两性生活的面貌已经大为不同,不到半个世纪之前,婚前性行为还是一项不可说的禁忌,但现在的年轻女性却可以自由在Twitter或Facebook上分享自己的艳史;这个时代我们大方选购情趣玩具、保险套或性感内衣,自在地将性摊在台面上讨论,形式上确实是很“进化”了,但本质呢?

或许你会发现,广义的“性话题”确实不再是个禁忌,但若回归到私人空间,绝大部分的女性,在承认与处理“自己的性欲”时,仍旧会碰到障碍。心理治疗师同时也是两性作家Esther Parell说:“这好像是双轨平行的两件事,文化上的性是开放的,但伴侣之间里的性是安静的──我们到处都在谈性,大谈特谈,却在最应该讨论的场合里沉默了——我们的房间。”

性不能代表爱情的全部

有一种女孩,愿意在恋爱中干脆用身体去奉献,以为“性”可改善爱情。这种女孩,最初担心爱不到人家,爱上人之后又怕被抛弃。

因为太在乎对方,于是就益发显得强颜欢笑,于是男人的“爱我就该全部都给我”心理就变成一道温柔的符咒,成为纯情女孩“奋不顾身”的悲壮理由,而通常的结果,是她们真地“给了”,给得令自己也倍感凄美伟大。

不知道为什么,恋爱中的女人特别喜爱扮演牺牲奉献的角色,像祭典的处女,直到有一天,那个接受奉献又不知好歹的神祗一巴掌打醒她的梦。她当然会伤心,会焚稿,会大病一场,但是更大的苦难是,她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她能给的都给了,对方却仍然如此绝情绝义地负了她?

没有人能告诉她为什么!有人会说她太傻,有人也会说他太坏。或许这些女孩也为此原因默认,然后捧着被伤害的一颗心和一大堆问题去碰下一个男人。

于是,问题又开始了,除了“给”与“不给”的问题外,还有一个问题是:“坦白”不如“守口如瓶”?现在的女人在面对感情时,比较实际的做法,应该是认清自己要的不一定就是对方要的。

一家女性杂志非正式的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年轻女性仍保持着“如果我不照他的意思做,他就会离开我”的想法,而这样的想法通常导致最后“岂有此理”的怨想。因为你的慷慨,有可能只是他的六合彩。

那么如果你是男孩,你怎样看这种女孩?如果你是女孩,你又会怎样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