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爱别人,这当然是一种难得的能力,但能够被别人爱,尤其是能够在被爱以后做出适当的反应,能够投桃报李,这无疑更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心理能力。
可惜,在性爱中缺乏这种被爱的能力的夫妻,比我们想象的还多一些。人们已经习惯于谴责“痴心女子负心汉”,因为不会被爱的丈夫确实比妻子多得多。可是,随着年轻女性在社会各方面的地位不断提高,随着人们对于浪漫爱情的崇拜不断高涨,一些妻子也应该反思一下了:自己学习过被爱吗?学会了吗?
在大多数男人看来,性是表达爱的一种方式。可是许多女人却认为,性仅仅是爱的副产品,甚至是一种“副作用”。她们可以在情感上爱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但是怎么也难以接受丈夫用性来表达的爱,或者摆出赴汤蹈火的架式,不仅自己无法领略到女性应有的快乐与幸福,而且使得丈夫觉得自己是在强奸。
如果永远这样下去,双方或者离婚,或者习惯成自然,变成“无性爱人”。可是人这个东西就是怪,随着婚姻生活的延续,许多妻子身心里的潜能逐渐觉醒,对人生和他人的理解日益加深,开始不自觉地渴求性爱的春风化雨。但是此时的丈夫,很可能已经习惯于仅仅做一个“哥哥”甚至是“父亲”了。他已经是“爱有余而性不足”。结果,这样的妻子往往是有苦说不出。
那么她离婚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这要看她是否在教训中学会了被爱。如果没有,如果仍然自视过高,仍然仅仅怪怨丈夫,那么在下一次的婚姻中,她仍旧不得不经受同样的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