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夜惊魂”式的“雨夜杀手”无疑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特别需要我们警惕!从司法精神病学的角度来说,性受虐-性施虐癖是照例判定为完全责任能力的。 学者们认为,性受虐癖的女患者是企图通过这种象征“惩罚”的行为方式,以克服或抵消本人在性方面的罪恶感情。 尽管性施虐癖的病因还不大清楚,但在李工身上,我们仍可以看到两点助长性施虐倾向的不良因素。
其一是他的性格。国外有专家认为:“典型的性施虐癖患者常常是怕羞的,被动的,是对妇女有极端偏见的人和痛恨妇女的人。”据阿兰反映,“大男子主义”在李工身上较突出,经常挂在他嘴边的是这么一句话:“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
其二是网上“黄页”这种“精神鸦片”对他灵魂的腐蚀。专家们早已指出,暴露于淫秽物品下的观众,除产生原发性损害(如导致强烈的性兴奋和持续的手淫)外,还可产生继发性的损害(如对性认识的扭曲和增加对妇女的攻击性等)。
有关研究也表明,应用淫秽物品时间越长,性变态持续时间也越长,淫秽物品应用还促进重复性犯罪。由此可见,及时纠正不良性格倾向,自觉抵制“黄色”传媒的不良影响,对于促进心理健康发展是有着深远意义的。 性虐待症患者需要得到心理医生的专门指导。 最后,需要我们明确的是真正的性虐待症病人,其行为动机也不在于故意使别人或自己受苦,而是这些虐待可使他们唤起性的激动情绪。
我们有时还可以看到一些这样的戏剧性的场面:性施虐癖者在对性对象进行一番“虐待”之后又忙于道歉不迭,并备加关心爱护,以致让对方啼笑皆非。对素昧平生的陌路异性用刀片、尖针、腐蚀性药水毁坏其衣服或身体,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者通常也归入性施虐癖的范畴。
在正常成年人的性生活中,有时在达到性乐高潮时,双方都可出现轻度打骂、掐、咬等行为,如果没有过重的伤害而且不是靠这些行为唤起性兴奋的,是不属于性虐待症的,我们切勿草木皆兵,因为这才是真正的“打者,爱也”。
“在两性方面,女人性心理和男人不同。一方面女人在肉体上的性比男人更投入;另一方面,如果性仅仅是生理的,女人比男人更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