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大声唱着“爱我就给我”,好象以此来体验女人对爱的忠诚。女孩们有大胆的,毫不犹豫地为爱“献身”,并从中得到真爱的乐趣;有那些娇羞的小女生,也禁不住好奇或花言巧语,半推半就间奉献了自己。不知道这是不是女人的心理误区。女人,你为什么不让男人说“爱我就要我”!
根据近年来大量调查资料分析,女性在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可以将之概括为以下10个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表现观点:“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
“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
“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
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2、换取虚荣心
当今社会,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部分女青年虚荣心极强,产生了严重的攀比心理和追求高消费,其“恋爱”标准趋于“郎财女貌”,有些人为了追求性了享乐,讨取美貌女子而不惜挥金如土。于是,有的女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惜以肉体换取财物,很快献出了女性“第一次”,也有的在金钱的诱惑下,“爱情”不断地转移,导致“来历不清”的怀孕。以上是女性婚前性行为心理动机的10个误区,它反映出青年女性在性认知、性意识、性观念、恋爱观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性、片面性,应当引起教育、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婚前性行为使男女双方在性欲和其他动机方面都获得了一定满足,但人在情中不知迷,乐极生悲,祸起于喜。
3、满足对“性”的好奇与探秘心理
在当今文化环境中,性巳渐渐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纱。对于有些女青年来说,已不是“谈性色变”,羞于启齿,而是谈性欲如同谈食欲似的轻松、正常。但由于许多书籍刊物偏重于性器官、性生活内容的介绍,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贫乏,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以及马路、大街上搂腰搭肩,抑或拥抱、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这种文化氛围使少女时期对性的朦胧意识和好奇心理,更加深化与现实化,由原来的对男性性生理的比较无知、两性单独在一起为什么会充满甜蜜感、性交怀孕是怎么回事等,发展到已不满足于书刊上所介绍的和影视屏幕、马路大街、娱乐圈、月光下所目睹的,而是要亲自去尝试、探秘,以至于在恋爱期间,有时主动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绝男方提出的性要求。调查表明,有64.3%的女性一时好奇冲动发生了性关系,直到怀孕不得不流产时,才后悔莫及。
4、感激男友对自己的倾慕爱恋之情
虽然她们也懂得女子贞操十分重要,绝不应该轻易奉献,但在男友倾慕爱恋之情的不断激荡下,便坚守不住防线。有的或因男友对自己殷勤倍加,在学习、生活上给自己以极大地帮助,或因男友为自己亲属解决了许多困难而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常常感到余心不安,加报感激之情由然而生。当男友提出性要求时,担心拒绝会伤害他的心,于是把满足男友的性要求当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回报,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18.3%。
5、消除男友对自己不放心的担忧感
有的女子感到男友符合自已的择偶条件,是理想中的“美男子”,一见钟情,大有“过了这村没有这店”之感触,在恋爱过程中表现主动。然而,对于有些男子来讲,女方越主动,他反而自视过高,甚至产生对女方不放心的担忧感,过于谨慎起来,态度模棱两可。为了表示自已的真诚,有的女子便急匆匆以身相许,有的为了不被男方抛弃,也采取了这种所谓“能栓住男人心”“以性锁情”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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