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演化史专家Florence Muller说,有好几世纪,家居服的功能是诱惑以及被欣赏。十六世纪起,上流社会的女性晨起会穿上“梳妆用的晨袍”,因为她们在装扮的仪式当中仍要见客。十九世纪,布尔乔亚的阶级里出现「茶会服装(tea gown)」,一种女主人邀请朋友喝下午茶时穿的长袍,是种比马甲紧裹的外出服要宽松轻盈的衣服。
代表的意义,是在家中和熟识的朋友在一起,可以允许自己有某种程度的放松。到了60年代,女人开始穿那种在影集《广告狂人(Mad Men)》中可以看到的服贴在曲线上的“经典睡衣”,多半是尼龙材质蕾丝滚边,其主要目的是用来取悦老公。
但女性主义出现了。女人开始工作,待在家的时间变少。想要媚惑男人或见客的家居服向以自我为中心的舒适渴求让步。当我们卸下女强人的盔甲时,只有一种渴望:卸妆、裹上暖暖的羊毛、穿上Ugg鞋,简言之,就是只问自己要什么。在这个舒适感当道的年代,我们期盼满足个人乐趣的家居服。幸好时尚市场呼应需求,甚至为家居服取名为lounge wear,像是American Apparel的彩色棉裤、Etam镶蕾丝的睡衣、Zoe Tee's的细绵罩衫、Lounge Lover的针织背心、Rykiel Karma的铺棉运动服?
其实只要我们想,还是可以找到秀出美丽轮廓的舒适长裤、俏丽透明又柔软的内衣,让我们的爱人神魂颠倒又不牺牲想要放松的渴望。如果你想要爱情长长久久,别老穿着那件旧运动服,下回做点投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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