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喜欢清静,但因为一个人在深圳,交的朋友还是不少。其中,林就是我比较信任的朋友。他是罗湖区一名普通警察,年轻而有才气。
1998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一位大款老乡在蛇口五星级酒店———南海酒店请我吃饭,说要跟我谈一个经济案。
老乡是广州一家中型企业的老板,在深圳有不少业务,我欣然前往。
也许是他知道我长期一个人待在深圳,再加上“孤男寡女”包了一个房间,酒过三巡之后,他突然说起了疯话:“你这么性感,真不忍心让你守活寡。”说着就来抓我的手。
我拼命挣脱开来。
本以为拒绝他后,他会安分下来,没想到他却趁着酒劲,把上衣脱了,露出了满身的强盗肌肉和野人一样的胸毛,并靠过来想抱我。
我吓得连滚带爬躲进了包间里的洗手间。
我有点醉,也有点清醒。他来敲门,我把门反锁得紧紧的,不敢打开。我拼命地洗手,觉得手被他摸过,很脏。洗完后,我在里面哭,不敢出来。
突然,我想起了林。林是警察,我想,如果让他来接我安全的。我给林打电话,胡言乱语地说要请他吃饭,让他到蛇口南海酒店来,并故意大声地跟他说话,想让大款老乡听到。
尽管大款不知道要来的人是个警察,但他马上对着门缝说:出来吧,我穿好衣服了,都怪我刚才喝多了,对不起。
等到林到了酒店门口给我打电话,我才敢开门出来。林走到包房门口,我拉着林的手,一直跑了有一公里远,然后蹲在一处墙角哭,把林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突然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把他拉住了。我把他抱在胸前,轻轻地抽泣。
哭完后,我告诉林,刚才有人要强暴我,就是那个请我吃饭的人。林马上要去抓他,我把他拉住了,毕竟大款是我认识多年的老乡。
林打车送我回家的时候,天已黑了。一路灯红酒绿。我在想,要不是认识林,今晚我肯定逃不出虎口。我不自觉地把头靠在林的肩膀上,找到了一种安全感。
林把我扶到床上,然后烧开水,泡了一杯茶端到我面前,示意我喝。又用热毛巾给我擦去满脸的汗水和泪水。
我斜躺在床上,他坐在床前的凳子上,我们不知道聊了些什么。夜深的时候,林起身说,我该走了。我点点头。
他一走,我一点塌实感都没有,心里空虚得想哭。
约摸半个小时后,突然有人敲门,我第一反应是林回来了。打开门,果然是他。他说怕我肚子饿,给我买来了面包和牛奶。我不想吃,林却坚持要我喝完牛奶后才肯走。
我眼里含着泪花,喝完了一瓶牛奶。
那一夜,我拥有了林。我一夜没睡,爱得疯狂,又自责得无地自容。
以后,我和林顺理成章地成了情人。但我的良心一直感到不安。我给丈夫下最后通牒:如果再不来深圳,只好分手。
丈夫终于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来到深圳。本以为他找个工作不难,但他那时已经38岁了,没有什么特长,又在政府机关待惯了,不太适应深圳的各种节奏,竟然找了半年都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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