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起,中国公民出入境时可选择中国公民专用通道;从国外归国的华侨可用本人的护照证明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获悉,新法在“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信息”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天上午,北京警方举办了新法的宣传咨询活动。
新法1 绿色通道
新法规定了边检部门应为中国公民开辟出入境的绿色通道。《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1条规定:“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今后,中国公民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可选择专用通道,通过通道所需的时间将大大缩短。
新法2 留存指纹
今后出入境人员有可能被留存指纹信息。《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确保指纹信息存储、使用安全,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新法3 华侨身份
由于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而以前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等均受到一定影响。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今后华侨在国内生活、工作会越来越方便。
新法4 过境免签
此次新法将过境免签外国人搭乘的交通运输工具由原来的国际航班扩大至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还进一步完善了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违反出入境管理的外国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调查和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