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对新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表示,新法较大一个调整是加大了对非法务工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例如家庭私自雇佣菲佣会被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28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新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法,诸如菲佣、印度飞饼厨师、越南工等在厦门非法务工的外国人,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自雇佣这些人的家庭,则会被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昨天,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晓彬接掌市长专线,对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菲佣曲线进入厦门市场
据李晓彬介绍,将于明年实施的新法,一个较大的调整,就是加大了对非法务工的外国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按照以往的规定,对在厦非法务工的外国人和相关责任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新法实施后,这个标准将提高到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而对于非法雇佣外国人的用工单位,处罚更为严厉,将被处以每非法聘用1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将予以没收。
以最近不少市民关注的菲佣为例,李晓彬的解答是,雇佣菲佣是不受允许的,按现行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有家庭私自雇佣菲佣,将会被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据记者调查,厦门已出现一些菲佣的身影,她们通过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的方式,曲线进入厦门市场。菲佣虽然工资不高,但雇主还要付一大笔中介费和签证代办费。如果一个家庭一年固定雇请一个菲佣的话,除去食宿费用,至少需要花费6万元。
25个老外非法务工被查处
据李晓彬透露,厦门今年一共查处了25名非法务工外国人员,包括菲佣、越南工、印度飞饼厨师等。前不久,在同安一农场,就查处了16名非法务工的越南人。
李晓彬说,对于来厦非法务工的外来人员,最大的难点就是取证的问题,多数来厦非法务工的外国人,在签证过期后仍然在厦门继续工作,“比如菲佣,她们多数办的是一个月的签证,都以来厦门旅游和看朋友为由提供家政服务,这就很难取证,新法实施后,将不需取证,只要在现场发现就可直接抓获”。
非法务工外国人一经抓获,将被监管起来,在核实身份后,将被处遣送出境,并限制其将来入境。
市民若发现有非法务工外国人员,可通过拨打110或向出入境管理处进行举报。
回国华侨护照等于身份证
据李晓彬介绍,除了非法务工外,此次新规还有一个重要调整,对申请回国定居的华侨,按以往的规定需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定居证。
新法实施后,这些华侨可在入境前向我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由于在国内没有户口和身份证,这些华侨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都会受到影响,新法实施后,华侨凭护照就可证明身份,也就是说,申请在厦门定居的华侨,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时,凭本人的护照就可证明身份。
此外,厦门市公安局最近还出台措施,2003年8月之前已注销户口的、非华侨身份的出国人员,可以申请恢复户口并申领身份证了。只要经核实身份后,就可直接在厦门申请恢复户籍。而且,在为归国人员办理恢复户口或者回国落户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会收缴或注销其境外证件。据李晓彬介绍,近几年正是这批出国人员回国创业的时候,在厦门,这些人主要集中在创业园和火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