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全面狙击华为欧洲专利诉讼
2013年04月01日
近日,法国巴黎法院驳回华为诉中兴通讯EP724旋转头数据卡专利侵权案的所有诉讼请求,并判令华为向中兴通讯及其法国子公司赔偿10万欧元。同时,华为涉诉专利权项因无创造性而被法院宣告无效。
此项由华为于2011年向中兴通讯发起的专利侵权案,与其另一项诉中兴RoHS(欧洲环保标志通用名称)商标侵权案,曾一度在国内沸沸扬扬。而知识产权漫长的审理过程,也使中兴通讯在此期间不得不承担着侵权指控的名誉损害。
其中,RoHS商标较早在2011年被中国商标局驳回。国家商标局认为,华为对欧洲环保标志通用名称ROHS附加一些简单的图形设计,并提起商标申请,不符合商标保护显著性的要求,不应该获得商标注册。
而涉及专利的效力认定和诉讼进审理程序就较为复杂了。作为华为在欧洲向中兴发起的10起诉讼中,最后一起也是最关键的一项判决,本次法国的判决,不仅意味着华为此项最广为人知的数据卡专利诉讼以失败告终;同时,也意味着,经过两年的诉讼审理,中兴通讯通过法院判决华为专利无效、驳回以及中止判决等方式,已全面狙击华为在欧洲提起的10起诉讼。
其中,匈牙利法院基于中兴通讯的无效请求已经全部中止4起诉讼的审理程序;旋转头专利被中法德三国一致宣告无效;德国5件专利诉讼中,涉及LTE基本专利的2件在2012年已被欧洲专利局宣布全部无效,1件全部驳回诉讼请求,1件中止判决(具体参阅附表)。
同时,作为回击,中兴通讯已在全球发起共计18宗起诉,分别在德国以及国内深圳、西安、长沙、郑州、杭州等地发起,涉及LTE、光通讯、终端、数据卡等通讯领域。在双方交手的40多宗全球诉讼中,中兴通讯其实早于2012年7月在光通信案件中,取得胜诉,这也是双方全球诉讼中法院判决的第一起案件。法院判决书显示,华为该光传送网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都不具备创造性,其中关键技术特征均已被现有技术公开。
中兴通讯首席法务官郭小明表示:中兴通讯实际上很早就陆续无效对方诸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