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993年第 86号法律《外国人入境,在匈牙利居留和移民法》以及与此有关的政府1994年 64号法令 4月 30日和内务部门 1994年第 9号执行条例 4月 30日, 以及匈牙利共和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 1992年 5月 28日生效的领事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下列规定可以进入匈牙利共和国境内,在匈牙利共和国居留以及移民。
除了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者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有持有效的, 规定了目的的签证才能进入匈牙利。
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者 30天内免签入境。在此期间不能在匈牙利共和国领土上就业或从事其他需要许可证的创收活动。如果入境时间超出一个月以上或具有具体的入境目的例如商业活动,企业注册。创收活动等,则要求持有签证。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签证申请的审批需经过预先检查。 签证可以是官方性的和私人性的。签证用于短期的,最多为 90天的居留,在计划居留的期限超过 90天以上的情况下,签证可以用于申请居留许可证对官方代表团成员,出于旅游和商业目的入境者, 只能发放有权进行短期居留的签证。
旅游 签证
旅游签证发给那些出于游览胜地,度假,休养,狩猎等目的希望入境的外国人。
递交申请的先决条件是旅游出境许可,集体旅行需旅行社的证明, 个人旅游需预订旅馆证明。
在进入匈牙利共和国境内时,有关当局将检查入境条件是否存在。它们是:
1.有效护照
2.每天相当于1000福林的外汇约10美元
3.保证返程或继续旅行的车票或机票,以及前往国家的签证
在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持有效签证,匈牙利边防当局也可拒绝起入境。
禁止持有旅游签证在匈牙利共和国境内就业,或从事其他需要许可证的创收活动!
探亲 签证
探亲签证发给那些希望探视在匈牙利生活或具有长期居留许可证的家庭成员,亲戚或熟人的外国人,以及那些应匈牙利法人的邀请出于探视目的的入境的外国人。
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应附上有关匈牙利警察局出具的邀请信在探亲的情况下, 还应附上亲戚关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工作单位,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作公司等的重要资料,邀请人的护照和居留许可证的号码。
禁止持有探亲签证在匈牙利共和国境内就业,或从事其他需要许可证的创收活动!
入境条件与旅游签证一致。
商务 签证
获得商务签证的是那些希望参加经贸以及国际博览会展览会的外国人。商务签证亦可发给从事国际联运的载重司机和按照时刻表运行的客运机车的机组人员。
在递交申请时,应附上有关匈牙利警察局向自然人或自然法人出具的邀请信。
如系归中国人所有的经济公司,还应附上包括公司的重要资料的文件,如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公司注册号,纳税证明等。
入境条件与旅游签证一致。
工作 签证
如果外国人根据合法工作许可证希望出于工作目的进入匈牙利,可以对其发放工作签证。
在递交签证申请时,要求具备有关劳动事物中心出具的工作许可证, 该许可证应由在匈牙利的顾主设法获得。
此外如需要,还应附上归中国人所有的公司的重要文件,如公司注册文件,税收和关税缴纳证明等。
工作签证只能用于在许可证中证明的工作范围内,规定的时间内以及规定的顾主那里进行工作。许可证可以在有关的劳动事物中心进行延长。从事与许可证规定不同的工作以及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揽工作将被追究法律后果。
入境条件与旅游签证一致。
创收性 签证
那些出于从事不需要工作许可证的工作,以及进行获得财产和收入的经济活动的目的的希望入境并在匈牙利居留的外国人,应获得创收性签证。
为了使在匈牙利共和国建立的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或归私人所有的经济公司的运营不受干扰,根据规定出示的文件以及匈牙利有关机构的预先许可, 可以向经济公司经理发放创收性的签证。一个公司最多只能有两名经理获得签证。 该签证只能用于完成公司运营所需的任务该公司须在公司法院注册,并且通过公司协议中规定的方式进行活动,持该签证不能在其他公司承揽工作。
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应附上与公司建立和运营有关的所有文件。
入境条件与旅游签证一致。
学习 签证
学习和进修签证的发放对象,是那些希望在匈牙利公共教育机构学习, 或希望参加匈牙利高等的基础性或专业性培训以及科技进修,并拥有接收单位的录取证明书的外国人。出于继续学业的目的希望前往匈牙利的人在申请签证时应附上高等院校录取证明以及学费支付证明。
入境条件与旅游签证一致。
医疗 签证
持有从事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及陪同儿童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家人来匈牙利治疗的外国人可以获得医疗签证。
入境条件与旅游签证一致。
过境 签证
获得过境签证的是那些希望经过匈牙利共和国实现旅行目的,并在匈逗留不超过48小时的外国人。
入境条件与旅游签证一致。
移民 签证
移民签证发给持有移民许可的外国人。